4月7日,阳泉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阳政发〔2023〕7号),以下简称《通知》,拉开阳泉市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的序幕。
《通知》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动阳泉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通知》明确了普查目的、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组织实施、普查经费保障等内容。
《通知》强调:一是加强协同联动。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把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重要意义,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联络员,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规定要求,协同联动,共同发力,全力支持所在地统计和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二是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三是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四是抓好重点调查。科学谋划首次统筹开展的投入产出调查,聚焦调查表式多、填报难度大等特点,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确定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单位,强化统计制度方法宣传解读和业务指导,提升调查质量。五是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