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统计局关于印发 《阳泉市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方案》 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发展和统计部:
为认真落实阳泉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有关要求,开展好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经局党组研究,现将《阳泉市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统计局
2023年7月13日
阳泉市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方案
根据山西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阳泉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制定全市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保持高压执法态势,树立统计法律法规权威
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主要围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安排,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指标,切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零执法”和责任追究“宽松软”问题。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队伍专业素质,提高发现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能力和水平,切实对统计造假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法治支撑。
(二)严格执法检查流程,规范执法检查程序
市统计局执法检查时要统一使用省统计局制定的2013版法律文书,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程序开展执法工作,规范制作、填写、发送法律文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
二、检查安排
(一)聚焦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
结合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和专业数据核查掌握情况,聚焦数据波动较大地区以及总量较大、反复修改报送数据的领域;执法检查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相关指标为主要指标(附件1)。
(二)检查单位数量及检查对象选取
全市共检查94个单位,其中,选取15个工业单位作为双随机检查单位。鉴于大多县区持证人员不足2人,无法独立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因此全市执法人员由市统计局统一安排调配,组建执法检查组,由局副县级领导干部带队负责,分组名单见附件2。
各专业的检查指标应做到应检尽检,两年内接受过统计执法检查的调查对象(新发现存在统计违法行为嫌疑的除外),原则上不作为今年统计执法检查对象,专业科室剔除相关单位后,剩余所有规上单位作为样本框,法规科按照“双随机”原则,在各专业提供的样本框中抽取检查对象,名单见附件3。
(三)执法检查内容
1.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情况。
2.调查对象统计台账设置情况。检查是否按照《统计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原始记录及基础台账。
3.调查对象数据报送真实性、准确性。检查被检查单位所有上报统计局的2022年统计年报及2023年截止检查日期的统计报表。
(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专项培训
市局将于7月中旬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专项培训,对执法检查流程、法律文书填写、案卷整理规范、问题线索认定移交、检查总结撰写和专业单位指标认定等执法规范和检查内容进行专门培训。
(五)强化统计执法检查经费和车辆保障
市局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市局执法检查组在全市执法检查的车辆及后勤需要,各县区要积极做好执法检查协调配合、后勤保障工作。
三、完成时限
本年度统计执法现场检查时间为2022年7月-9月,对违法案件查处时限为11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市县统计局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扎实开展2023年度的执法检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检查领导组,组长和继明,副组长荆贵生、张志忠、葛云琳、高建华、姚卫东,成员为贾春全、李小红、高丽芳、石丽丽、李政泽、李荣华、李娜,组织领导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带队领导全面负责包保县(区)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各检查组组长严格按照本方案及统计执法检查程序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履行统计监督的主体责任。
(二)规范检查程序
检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高效廉洁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严格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
检查组独立开展包保县(区)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保证案卷资料准确完整,法律文书规范填写。检查案卷为一企一卷,于对该企业检查结束后五日内报法规科。
全套法律文书由法规科提供,检查组下发法律文书由法规科统一编号登记。法规科对检查组交回案卷要迅速审核,对不符合案卷要求的,立即退回检查组进行补充,对需查处的案件,及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三)夯实基础工作
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方案》,加强数据审核,确保统计口径正确、数据真实。执法检查组要认真组织填报《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见附件4),严格审核汇总,保证填表信息完整准确。
《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电子版)于每月30前整理完毕交回法规科。
(四)严肃追责问责
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存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积极推动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五)强化警示教育
要做好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统计执法人员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营造良好的统计氛围。
(六)遵守检查纪律
带队领导对检查组遵守纪律情况负总责,检查组组长负责监督检查组遵守纪律情况,检查组人员均要签订《统计执法人员承诺书》。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
联系人:王旭燕 联系电话:2293663。
附件:1.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