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统计局 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发展和统计部,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市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安排,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要求,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决定由市统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对象和时间

检查对象: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抽查比例1%。(名单见附件)。

检查时间:从7月1日至9月30日,为期3个月,检查后续处理11月底前完成。

、检查依据和内容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山西省统计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检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主要检查指标为:“本年完成投资”等。

(二)调查对象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情况。

(三)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四)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及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五)项目开工前是否取得立项、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六)项目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

(七)项目单位是否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组织实施

(一)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

1.市统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山西),将本部门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操作系统统一设定的格式录入至部门协同监管平台。

2.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部门要按照强监管、严执法、优环境、促发展的要求,明确任务、组织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尽职履职,为跨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依法开展抽查检查

1.随机抽取和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市统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随机抽调,由系统随机生成匹配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2.科学确定抽查检查方式。根据监管实际,采取以实地核查为重点,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为补充的方式开展抽查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

3.及时公示检查结果。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没有及时录入视为没有完成任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统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本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部门联合抽查的沟通协调、人员安排、车辆配备等工作。

(二)严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参观或宴请。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通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提高监管工作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提升普法宣传效能。

   

附件: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名单


阳泉市统计局  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部门联合双随机单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