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泉市统计局党组 阳泉市统计局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5年,阳泉市统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以防治统计造假、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局党组始终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全年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印发《2025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统计普法责任清单》及《阳泉市统计局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将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内容,推动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专项治理,筑牢防治统计造假坚固防线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统计局重要工作部署,对标对表,完成4项专项工作。一是高标准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各项问题对账销号,建立“三清单”,制定并落实40条具体措施,实现阶段性任务全部完成、持续性任务长期开展;二是强联动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及相关监管部门支持配合,成立统计系统领导小组,结合具体任务制定16条详细举措,深入排查并完成整改阳泉市统计系统在做实统计数据、整改统计造假问题、追责问责以及建立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5项问题不足;三是广统筹推动刚性制度《实施方案》任务落实,制定我局分工方案,围绕八方面任务提出47条详细措施,将《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督办事项,确保所有阶段性任务如期完成,长期性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7部门沟通联系,构建贯彻落实中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督导落实中央领导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市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纠治统计造假问题”要求,严格落实省统计局实施方案,加强对责任科室和各县区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保障阶段性任务全部取得良好成效。

(三)加强理论武装,夯实依法统计思想根基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各类法律法规4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统计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广泛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统计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共举办3次主题宣讲,21次政治培训、42次业务培训。实行统计法治分层分类宣传教育。推动市、县(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常态学习计划,市委、市政府通过常委会会议、常务会会议3次集体学习依法统计内容。深入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为中青班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宣讲。推动《统计法》列入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清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重要内容。印发《关于开展依法统计专题学习的通知》,向市发展改革委等7个部门发放学习资料,督促开展专题学习。

(四)规范数据监管,提升统计执法履职效能

建立健全基础制度保障,制定《阳泉市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梳理《阳泉市统计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建立内部统计违法线索月度零报告制度,设立统计执法台账、行政处罚台账、严重失信企业认定台账、违法线索查处台账,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质量和统计执法效能管理。开展统计领域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在门户网站公示6类涉企行政检查内容,提升统计执法透明度,对2023年全市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全市共查摆的23个问题(其中市统计局5个,县区梳理4类共性问题18个)整改到位。强化数据监管,全年各专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424次。落实督察整改要求,对城区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与市商务局联合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对13个调查对象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立案1起,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对省统计局转交的1个统计违法线索进行核查,并依法依规完成处置,有效化解社会舆情。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全市统计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统计执法业务专题培训、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培训,全方位提升统计队伍综合能力。2025年新增3个统计执法证,全市统计执法人员达到21名。

(五)创新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社会氛围

以新修改《统计法》为重点,结合“诚信诚实、依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利用专题普法节点,将依法统计与各项法律法规融合,开展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宪法宣传周4次系列普法。与国家统计局阳泉调查队联合举办“9·20统计开放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线下宣传,派发统计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品700余件,现场向社会公众普及依法统计权利义务,掀起了社会面学统计、知统计的热潮。依托“阳泉统计”微信公众号,开设“泉民统计微课堂”实行线上普法,进一步扩大统计普法宣传效果。动员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参加法治征文活动,择优报送5篇作品。

(六)强化部门协同,增强统计监督整体合力

持续深化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月度向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统计违法线索零报告,保障统计违法追责问责到位。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加入全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按需向市委组织部、考核办和巡察、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统计监督结果,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市级层面“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单,将统计造假列为4项“一票否决”事项之一,明确考核和认定依据,依据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问题清单,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

、存在的不足

(一)对统计数据的监管还需加强。统计源头数据审核应当更加精准严格,通过资料审核、台账审查、校验比对等形式发现统计违法线索的能力还有不足。实地核查精准度不够高、针对性不够强,业务骨干深挖细查问题线索的意识还需提升。

(二)统计执法规范化仍需提高。各县(区)统计执法力量不均,部分县(区)未能达到单独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的要求,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业务知识单一,对法律法规条款运用不够准确的情形,缺乏全面掌握各领域专业技能、执法经验丰富、准确运用统计法律法规的执法人才。

(三)依法统计宣传教育需更加深入。与党校的沟通协作还需加强,统计法进党校覆盖范围有待持续扩展。对调查对象的培训频率不够高,针对性不够强,依法统计、以案释法尚未完全深入人心,仍有部分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重视不足,不能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普法方面仍有较大开拓空间,充分运用多媒体、新兴媒体进行依法统计宣传方面还需要做出更多探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

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持续推进“四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应用,加强统计数据监管。结合实际开展数据核查,根据统计专业核查与执法检查衔接机制实行情况,形成正式工作制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行统计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公示统计失信企业信息。

(二)构建协同高效的防治统计造假工作体系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统计机构主抓、部门协作的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要求,健全部门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审计等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完善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建议办法,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

(三)提升统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严格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规定,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施行市级统筹协调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同时组建统计执法人才库,加强对基层统计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保持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高压态势。完善涉及统计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机制,定期清理与统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加强统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统计执法力量,切实提升依法统计能力。

(四)深入开展依法统计宣传教育

结合全市“九五”普法规划和全省统计“九五”普法规划,制定全市统计“九五”普法规划,分层分类抓好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四类主体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坚持业务培训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将依法统计纳入业务指导的方方面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注重普法宣传实际效果,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统计普法形式,持续实施“泉民统计微课堂”普法项目,不断优化统计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统计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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