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统计局阳泉市商务局关于联合开展2025年度贸易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发展和统计部,各县(区)商务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安排,按照《阳泉市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由市统计局会同市商务局,对全市贸易企业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是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保障。通过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企业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显著增强,政府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二、检查对象和时间
检查对象: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抽查比例1%。
检查时间:从8月1日至9月30日,为期2个月,检查后续处理11月底前完成。
三、检查依据和内容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山西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
检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主要检查指标为:“商品销售额”、“营业额”、“营业收入”等。
(二)调查对象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四)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及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五)调查对象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有失信、违法行为。
四、组织实施
(一)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
1.市统计局、市商务局要依托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平台,录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等内容。
2.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部门要按照强监管、严执法、优环境、促发展的要求,明确任务、组织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尽职履职,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依法开展抽查检查
1.随机抽取和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的成员单位要依托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平台进行随机抽调,由平台随机生成匹配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2.科学确定抽查检查方式。根据监管实际,采取以实地核查为重点,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为补充的方式开展抽查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
3.及时公示检查结果。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平台和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没有及时录入视为没有完成任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互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统计局、市商务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部门联合抽查的沟通协调、人员安排、车辆配备等工作。
(二)严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参观或宴请。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公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宣传声势。
阳泉市统计局 阳泉市商务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