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西省统计局 

  20183 

  农民生活条件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省622.6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全省99.2%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576.7万户,占92.6%;拥有2处住房的38.6万户,占6.2%;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2.3万户,占0.4%;拥有商品房的33.0万户,占5.3%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305.8万户,占49.1%;砖(石)木结构的243.7万户,占39.1%;钢筋混凝土结构的36.5万户,占5.9%;竹草土坯结构的22.9万户,占3.7%;其他结构的13.7万户,占2.2% 

 

  二、饮用水 

  全省405.6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65.1%148.7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23.9%50.1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8.0%13.0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2.1%2.0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3%0.6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1%2.6万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4%  

 

  三、卫生设施 

  全省使用普通旱厕的504.8万户,81.1%;使用卫生旱厕的81.6万户,13.1%;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29.2万户,占4.7%;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2.9万户,0.5%;无厕所的4.0万户,占0.6%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 

  全省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23.4台,摩托车、电瓶车86.4部,淋浴热水器25.5台,空调20.0台,电冰箱66.8台,彩色电视机108.8台,电脑41.8台,手机212.3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的505.5万户,占81.2%;主要使用电的337.3万户,占54.2%;主要使用柴草的146.2万户,占23.5%;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82.2万户,占13.2%;主要使用沼气的1.5万户,占0.2%;主要使用太阳能的1.3万户,占0.2%;使用其他能源的4.2万户,占0.7%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